线路编号20150205155812:最优泰国【泰国东方航空•全程五星无自费】泰国/五星六天美食品质团 出发城市:深圳 交通方式:飞机往/飞机返 行程天数:6 |
![]() 预订咨询电话:0755-88823610 88823620 400-877-279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22:00 周六、日10:00-18:00 |
1、曼谷入住两晚湄南河畔国际五星级华美达大酒店、圣塔拉国际五星或同级国际五星酒店;芭提雅优先入住两晚海边豪华五星度假大酒店,含豪华自助早餐;
2、全程安排金牌领队服务,带你品尝泰国地道美食——78层白玉楼观景台享用豪华自助餐,推荐当地人热捧的“光海鲜餐厅”,品尝泰式咖喱螃蟹/柠檬蒸鱼/地道冬阴功汤,还可品尝当地特色鳄鱼肉串+鳄鱼汤、金沙岛上竹篮海鲜风味餐。
3、全程保证无任何自费项目,明明白白消费,无需担心强迫自费。
团费包含:
●酒店住宿费(报名时请说明住宿要求,我公司尽量满足,但只能在保证一人一床位前提下安排房间)
●行程表所列用餐费用,正餐平均餐标为300铢每人
●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及全程旅游观光巴士
●全程国际机票及全程机场税、保安税、燃油附加费
●领队、导游、司机等司陪人员的基本工资
●最高保额50万旅游意外险(2周岁以下、80周岁以上人士恕不受保/具体保险金额以保险细则为准,如下:意外伤害保额:人民币30万元/人;急性病身故保额人民币10万元/人;医疗费用保额:人民币5万元/人遗体遣送费保额:人民币5万元/人;
●深圳关口—中国香港机场单程交通费(如自行前往机场费用不退)
团费不包含:
●落地签证费用250元/人
●行程未包含的项目和所有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航空公司临时加收的燃油附加费
●司陪人员小费300元
行程协商一致协议书
本人及同行人在报名时已清楚了解行程单所约定的行程内容及接待标准,关于酒店、景点、餐食、交通、自由购物时间等方面已在旅游包价合同中进行约定。双方于出团前经过充分协商,对行程中的“自由购物活动时间”所要安排的具体购物商店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此协议书作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双方承诺不能单方面违约。
旅行社保证协商约定的商店是合法商店,游客完全自愿选购,旅行社不能有任何强迫游客购物和强迫游客参加自费活动的行为。旅游者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行程中的景点、休息站、酒店、餐厅等周围购物商店,不建议游客购买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的旅游购物商店及自费项目内容如下:
商店 | 商品特色 | 购物时间 | 备注 |
宝石城专卖店 | 红蓝宝石及工艺品 | 约90分钟 | 所有宝石都有国际认可的质量保证书,享有泰国珠宝公平协会提供的购物保障; |
毒蛇研究中心 | 观看人蛇表演,并介绍、出售各种蛇药 | 约60分钟 | 所卖蛇药有泰国卫生部药品批文及经营许可证; |
皮具专卖店 | 泰国盛产的鳄鱼皮、珍珠鱼皮、大象皮等特色皮具 | 约60分钟 | 大众商品,请游客货比三家,择优购买 |
泰国特产店 | 泰国特产、橡胶制品、橡胶枕头、燕窝、腰果等。 | 约60分钟 | 大众商品,请游客货比三家,择优购买 |
游客签名: 日期:
组团社代表签名: 日期:
签证所需提供的资料:
●护照原件(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及除备注页不少于2页正反空白面)
●半年内的近期2寸彩照2张(不限底色)
●若没有父母任何一方同行,需再提供父亲或母亲出具的委托书(须父亲或母亲签名方为有效)
行程重要提示:
● 所有团队机票和酒店我司已提前付清全款,客人报名时须交齐团款,不接受预订。如有退团,将按照退团时实际产生的费用扣除损失后退回少部分团费。该团保证为我社自组团,保证10成人即可出团,不够10人则自动延期。
● 泰国机场落地签证办理柜台,分两个通道:1快速通道,向移民局工作人员支付¥20/人左右小费,可快速通关,费用自理;2普通通道,无须支付小费,但是通关时间较慢,我司统一走快速通道,费用由客人自理。
● 依照《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能单方面指定购物店、不能强迫客人购物、不能强迫客人参加自费活动。行程不安排购物商店,游客如有购物需求,可主动向导游提出协助请求,也可以在自由活动期间自行安排购物。曼谷-芭提雅之间设有游客休息站,休息站内设有商店贩卖土特产,请慎重购买。
● 非中国大陆公民参团须加收非大陆公民的附加费¥600/人(航空公司及酒店对大陆公民有特别优惠)。
● 此团价格是航空公司和地接社给予散客团队的特殊优惠,包团不适用于此价格,报价另议,谢谢合作。
● 行程上的航班为参考航班,如对航班有特殊要求,请及时和工作人员落实此团的准确航班,以免耽误行程。
● 东南亚酒店的行业标准普遍比中国中国内地略差一点。非官方网站所公布的酒店星级档次,是属于该网站自己的标准,信息未必准确。行程中安排的酒店请参考下面的备选酒店简表,最终确认酒店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 泰国移民局规定,每位入境的游客需携带人民币至少五千元,入境会抽查(仅备检查,不会作为其它用途)
● 根据《旅游法》,行程过程中客人严格禁止离团(自由活动时间除外),如特殊情况必须离团,须与我司签署离团声明书,且离团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违反当地法律以及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等问题,由客人自行承担,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旅游意外保险也无法承保离团时个人受到的人身伤害损失。
● 境外旅游期间财物请随身保管,车上不可放贵重物品,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安全,记住导游和领队电话确保可以随时联系。
●上述行程中航班、景点、酒店、餐厅等可能会因为天气、交通管制、临时休业、罢工等突发时间或不可抗力原因而需要做出顺序调整、取消或更换;因上述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导致航班延误、行程更改、滞留或行程提前结束时, 旅行社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积极、适当处理。若因此而产生费用,超出已交旅行团费部份的由游客自行承担。
●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地址:57 Rachadaphisek Road, Bangkok, 10400 Thailand电话:02-2450088传真:02-2468247
● 中国香港移民局有权拒绝孕妇入境(无论怀孕几个月),参团时一定有留意!